冷熱沖擊試驗箱的溫度恢復時間指的實驗樣品從實驗箱內取出后,應在正常的實驗大氣條件下停止恢復,直至實驗樣品到達溫度穩定。高天的上下溫沖擊實驗箱沖擊歸復時間:-40-- +100℃ 約需 5min.,下面就解說如沖擊歸復時間檢測:
(1)按規則位置裝置溫度丈量傳感器,將高溫箱和低溫箱的溫度控制器分別調理到所請求的標稱溫度上。
(2)分別使箱體升溫和降溫,自上下溫沖擊實驗箱進入控溫狀態后穩定30 min或按產品技術條件請求穩定相應的時間,記載丈量點的溫度值。
(3)將檢驗負載置入高溫設備中,按產品技術條件請求或有關規范的規則選擇相應的堅持時間。
(4)選擇<冷熱沖擊實驗箱<的轉換時間,然后將檢驗負載由高溫設備轉入低溫設備,留意察看和記載丈量點的溫度;再按相同的辦法停止檢驗負載由低溫設備向高溫設備的相反轉換,留意察看和記載丈量點的溫度。
(5)分別記載檢驗負載從高溫(或低溫)設備轉換到低溫(或高溫)設備后至設備丈量點溫度恢復到檢驗負載放人之前的溫度狀態所需求的zui短時間。
(1)按規則位置裝置溫度丈量傳感器,將高溫箱和低溫箱的溫度控制器分別調理到所請求的標稱溫度上。
(2)分別使箱體升溫和降溫,自上下溫沖擊實驗箱進入控溫狀態后穩定30 min或按產品技術條件請求穩定相應的時間,記載丈量點的溫度值。
(3)將檢驗負載置入高溫設備中,按產品技術條件請求或有關規范的規則選擇相應的堅持時間。
(4)選擇<冷熱沖擊實驗箱<的轉換時間,然后將檢驗負載由高溫設備轉入低溫設備,留意察看和記載丈量點的溫度;再按相同的辦法停止檢驗負載由低溫設備向高溫設備的相反轉換,留意察看和記載丈量點的溫度。
(5)分別記載檢驗負載從高溫(或低溫)設備轉換到低溫(或高溫)設備后至設備丈量點溫度恢復到檢驗負載放人之前的溫度狀態所需求的zui短時間。